引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4月21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文件(简称新规)。这意味着,各方关注已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炉”。那么,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什么特点?每年缴费上限为何为1.2万元?如何参加?与商业保险又有何区别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图源自:搜狐号@独立保险经纪人平台

一、新规发布背景

(一)第七次人口普查报告数据基础。202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布普查报告》:

1、人口总量:2020年,大陆地区人口总体规模达到14.1亿人,相较于2010年时,增加了7500万人,增速降低;而到“十五五”时期,我们会迎来中国人口总量的“拐点”——人口零增长乃至负增长。

2、人口结构:我们将应对一个更快速的人口老龄化期。2020年,大陆地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量为2.64亿人,已占到总人口的18.7%。预计204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20%,进入超老龄化社会。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简称“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将面临四个重要变化:一是由轻度老龄化转为中度老龄化;二是进入“人口零增长”时期;三是从快速老龄化转为急速老龄化;四是 60 岁及以上人口突破 3 亿,65 岁及以上人口突破 2 亿。党中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新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是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法律基础。(详见附件:相关法律规定)

三、新规主要内容

1、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什么特点?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个人养老金和商业保险一起同属于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二支柱)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

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总体上看,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缴费上限为何为1.2万元?

根据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社部指出,这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来考虑。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的作用。补充的水平,一方面要结合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综合考虑,保持三个支柱合理的总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二是借鉴前期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做法。结合试点情况,个人养老金采取了固定额度的办法,比较简便,年度总额度上也保持了衔接。

三是体现增量改革。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3、个人养老金的参与、领取方式是什么?

在职人员不论是什么样的就业形态,即不论是单位就业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不受就业地域、户籍限制,只要个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参加这个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动时,个人的权益都不受影响。

在参与程度上,参加人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在缴费额和缴费方式上,起步阶段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也可以分次缴。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商业银行根据个人选择的方式,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特殊情形下,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也都可以领取。

四、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

1、商业保险相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加自由、更灵活,被保险人可以自由选择购买更高的额度和领取的时间。比如投保人(用户)想60岁就退休,只要在投保之时选定60岁领取,不管到时候有没有退休,都可以开始领钱。

2、个人养老金是自己积累的资金,领取完就没有了,所以可以领多久不能确定。而商业养老年金可以选择定期领取或者终身领取,领取时间是确定的。

3、目前个人养老金缴费限额是1.2万元/年,这个限额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比较容易达到的,但同时意味着养老保障力度很可能不够,尤其是对于追求高质量退休生活的群体来说。商业养老保险则是自己决定,缴费无上限,年轻人收入尚低月存1千也可,人到中年资产丰厚人士趸交几百甚至上千万也没问题。

总而言之,无论是基础养老保险,还是个人养老保险以及商业保险,适用的人群不同,大家需要根据自己的养老意愿和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养老保障方案

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配套制度都有哪些?

人社部将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逐步推开,选择部分城市试行一年再总结推广。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平台的对接测试。

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尽早落实落地;证监会公募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已达4万亿,抓紧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相关制度规则;银保监会将从三大方面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抓紧推进金融信息平台与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对接。

税务机关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他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互相补充、相互促进。

六、个人养老金制度实务

2022年6月17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四川省将按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启动个人养老金试行工作,目前,四川正在研究确定先试行城市,未来将根据先行实施情况逐步推广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四川落地实施。四川养老金试行实施内容与国办发(2022)7号文件规定内容一致。另据2021年5月发布的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的数据对比中,重庆以17.08%排名全国第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目前重庆市也已经启动个人养老金试行相关申报工作。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如何解决个人养老金资产配置问题,建议提前做好相关知识储备和筹划准备。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 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订)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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